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加强河南大学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支持和捐助,促进河南大学教学、科学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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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风雨兼程,一百年春华秋实。经过历代学人的不懈努力,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空间日益拓展,办学实力稳步提升,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拥有12个学科门类、50000多名在校生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三级人才培养体系,成为中原地区人才培养高地,先后培养各类人才40多万人,为民族振兴、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坚实的发展基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学校正按照“坚持一条主线,实现两大突破,实施五大战略”的工作思路,朝着建设高水平大学、实现百年名校振兴的奋斗目标稳步前行。
为展示成就、振奋精神、汇集力量、谋划发展,学校决定于2012年9月25日举行建校100周年庆典。这将是学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里程碑,重铸辉煌、再展风采的历史新起点,我们热忱期盼各级领导、各界朋友、各位校友关心和支持庆典筹备工作,并盛情邀请各位届时齐聚古都开封,共襄百年盛典!
(三)一次性捐赠和持续性捐赠一次性捐赠是指捐赠人一次性支付确定捐赠金额的捐赠;持续性捐赠是指捐赠人在约定期间内以定额年金或变额年金(等比增减或等差增减)方式的捐赠。
一百年薪火相传,一百年弦歌不辍。在长达一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河南大学虽然数易其名,几度变迁,但“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的办学传统薪火相传,以文理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的办学格局传承至今,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历史使命坚定不移。2008年10月,学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开启了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河南大学发起设立,经国家批准在民政部备案注册,(一)非限定性捐赠和限定性捐赠非限定性捐赠是指捐赠人对河南大学校内受益对象和用途不加任何限定的捐赠;以教育部为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为管理机关的全国性公益性非公募基金会。限定性捐赠是指捐赠人对河南大学校内受益对象、用途加以限制或明确指定的捐赠。
(四)货币捐赠与实物捐赠货币捐赠是捐赠人以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形式进行的捐赠;实物捐赠是捐赠人以实际物品(包括金融资产)的形式进行的捐赠。
2012年金秋时节,河南大学将迎来百年华诞。在此,谨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河南大学建设与发展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及海内外校友致以诚挚感谢和崇高敬意!
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包括机关、团体(含港、澳、台有关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国外友好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基金会所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河南大学教学、科学研究及环境设施的改善(包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除职工宿舍外的建筑物等);资助河南大学教学与科学研究项目的开展及科研成果转化、专著出版;支持河南大学人才引进,资助聘请世界知名学者来校讲学,资助优秀师生出国交流;资助与河南大学有关的国际合作项目和国际学术会议;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及科研、管理奖励基金;资助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各项活动;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或支持与河南大学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
(二)收益捐赠和全额捐赠收益捐赠是指捐赠人不捐赠本金仅将其利息、股息红利或增值等收益进行捐赠;全额捐赠是指捐赠人将本金及其收益均予以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