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配套资金认购方自愿放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前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的数量向下取整,则该发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向各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数量=该方认缴的配套资金金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35.83元/股,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为32.2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1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为32.2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各配套资金认购方本次认缴的配套资金金额具体如下: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计算,上市公司向栗军等49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股份15,937,474股,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注: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发行的总股份数以及每一交易对方获得的相应股份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向各发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该方获得的股份对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前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的数量向下取整,小数部分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上述定价原则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情况分别如下: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32.48元/股,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注:上述各交易对方股权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各交易对方获得的对价=各交易对方股权比例/该类交易对方合计股权比例*该类交易对方获得的总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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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