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3-01-01等地块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紧邻深圳轨道3号线四期规划站点白石塘站。03-01-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轨道交通用地(S3),用地面积87106.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轨道交通停车场,备注为“规划”;03-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0766.68平方米,容积率1.8,备注为“现状保留”;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9304.66平方米,容积率1.8,备注为“现状保留”;0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0426.29平方米,容积率2.0,备注为“规划”;03-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用地面积5696.50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03-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5544.62平方米,容积率2.0,备注为“规划”;03-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2121.13平方米,容积率2.0,备注为“规划”;03-10-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GIC7),用地面积6670.93平方米,配套设施为敬老院,备注为“规划”;03-10-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GIC7),用地面积2425.4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敬老院,备注为“规划”。
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设施为36班小学。红线米。其中,03-07地块用地面积32400平方米,03-01地块用地面积79965平方米,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容积率4.58,容积率3.59,03-03地块用地面积51655平方米,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西侧规划支路红线米,小学西侧规划支路红线个地块,03-10地块用地面积14592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取消原03-02、03-03地块之间的建议性支路。配套设施包括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母婴室(建筑面积1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公共厕所2处(每处建筑面积8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
为方便南北侧联系,在0
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均备注“规划”。对本次相关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结合坪地停车场布局取消大岭路(坪西路—盐龙大道)路段,配套设施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36班小学+36班初中);保障居住用地供应,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15班幼儿园(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拟对[坪地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3-01-01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停车场北侧规划誉埔路(教育路—桃岭路段)为双向四车道,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轨道交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