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方案

节约能源,按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由于污水水质、水量变化相当大,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工艺进行方案设计,根据给排水有关设计依据,设计必须考虑水质、水量的均衡措施。4、通过设计中的总体优化,对医院站设备做以下具体的方案设计,建设单位提供基础设计资料显示:污水排水量为:15m3/d。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的要求;

1、污水处理站的总体设计包括工艺、土建、电气设计,不包括处理站外污水收集和输送管道。

为防止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污泥须经稳定处理后再妥善处置。

医院污水主要来自妇产科、妇幼保健、常规治疗的医务工作人员及病人的正常生活用水,医疗用具消毒、清洁用水以及医护人员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其水质除与普通生活污水相似外,还含有大量病原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寄生虫卵、原虫等,以及重金属(化验室、放射科等污水),消毒剂如酚、洗衣房的直链烷基苯磺酸盐(LAS)等有毒、有害的有机和无机化合物。放射性废水(放射性诊断治疗过程排出的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废水)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CODcr、BOD5、NH3-N、SS等,对环境危害大,若不加以处理,这些物质排入水体将对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并长期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起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在环境中具有较强抵抗力,在污水中存活时间久,低温下生存时间更长,如脊椎灰质炎病毒在4-6℃温度的污水中能存活93天,而柯萨奇病毒在同样的环境中能生活200天,所以对医院污水进行有效处理是防止疾病传染流行、保护环境的关键措施。1996年,国家环保局对《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执行)》进行了修订,并将其纳入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对医院污水的治理排放提出了比较全面的治理要求,医院对此特别重视。

3、选择稳妥可靠、技术先进、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维修量少、运行灵活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确保污水处理站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污水处理站的设计主要分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及处置两大部分,同时避免噪音、臭气等二次污染。

调查研究污水的水质水量变化情况,选择技术成熟、经济合理、运行灵活、管理方便、处理效果稳定的方案。

以供各方决策。为用户提供较为理想、投资省、处理效果好的工艺设备。充分发挥建设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改善城市环境,2、以保护城市水源,结合医院所做的污水工程经验,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行费用。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促进开发共同发展为目的。

18、《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91)

6、结合污水处理站的实际情况,在方便施工安装的前提下,力求各构筑物尽量集中,布置紧凑,节省占地。

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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